很多人买保险时都会在投保建议书(投保表格)的提名人栏目中,填写配偶、孩子、父母亲,或是兄弟姐妹,甚至朋友的名字和所需相关资料。 但你是否知道,保单提名人(Nominee/Nominees)未必就是你保单的受益人(Benefiary/Beneficiaries)?如果你提名的不是你心爱的老公或老婆,或是孩子,而是其他人例如朋友,最后你的保险金会否去到配偶或孩子手中? 这里请来熟悉保险法律,经常通过讲座为国内保险公司培训代理员的国际讲师兼培训师曾德利律师,告诉你更多这方面的信息。 问:很多人都以为,保单提名人都会自动成为投保人的保险金受益人。但其实根据法律来说,这点正确吗? 答:管制保险业的2013年马来西亚金融服务法令阐明,提名人分成2种,第一种是有关提名人(Nominee/Nominees)本身也是保单的受益人(Beneficiary/Beneficiaries);第二种则是有关提名人只是保单的执行人(Executors)。 提名最亲家属自动受益 那么,两者有何差别?首先大家必须了解,我国保险法律是特别保护投保人最亲的家属,即配偶(丈夫或妻子)、孩子和父母亲。如果你保单的指定提名人是配偶或孩子,那么他们就会自动成为保单受益人。相反的,如果提名朋友作为保单提名人,那么,有关朋友不会成为保单的受益人,而只是保单的执行人。 如果投保人是单身人士,没有配偶和孩子,根据国内保险法令,其父母亲必须是保单的提名人,才能成为有关保单的受益人。所以,假如单身人士提名父母亲作为保单提名人,他们就会自动成为保单受益人。如果提名朋友作为保单提名人,那么同样的,有关朋友只是保单的执行人。 受益人不需为投保人还债问:那么,保险金的执行人和受益人,他们在法律上的责任和权益,其实有哪些区别呢? 答:法律上,保单执行人和受益人在责任和权益上都有很大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谈谈执行人,假设我已婚,但并没有提名妻子或孩子成为我的保单提名人 ,反而提名朋友,那么这位朋友只会成为保单(保险金)执行人。 保单执行人在法律上的义务是什么?第一,要先把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用来还债(摊还保单持有人留下的债务)。第二,如果保单持有人生前有立下遗嘱,必须按照其遗嘱来分配还债后的保险金余额。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就根据马来西亚遗产分配法令(Distribution Act)来分配有关保险金余额。最终,这笔钱还是回到保单持有人的配偶和孩子手上,因为大马的遗产分配法令是以配偶、孩子和父母亲作为受益人。所以,保单执行人只是负责执行上述分配,自己在这份保单上没有任何使用权。 反观保单受益人,在我国法律下的权益就大很多。第一,他们有使用权,保险公司理赔保险金后,这笔钱就属于他们所有。例如我提名妻子为保单提名人,我离开这个世界时,这笔钱(保险金)就属于她的。第二,保险提供避债功能,作为保单提名人的配偶(自动成为保单受益人)也没有义务为保单持有人还债 。 所以简单来说,保单受益人非但可以使用保单持有人留下的保险金,也不必先把这笔保险金用来清还保单持有人留下的债务。 朋友受益不获避债保护问:假如想把保险金给予非配偶、子女或父母亲,比如是兄弟姐妹或朋友,应该怎么做? 答:这是很多投保人都会问的问题 。其实法律也有提供解决方案。 很简单,假如这名朋友作为提名人,他必须根据遗嘱或分配法令来分配保险金。你可以先立遗嘱,并在遗嘱中阐明,这位朋友会是某个保单保险金的受益人,所以这位朋友就会根据遗嘱,成为有关保险金的受益人。由于这位作为保单提名人的朋友,也是遗嘱中指定的有关保单受益人,他就有权领取和使用有关保险金。 不过,由于他不是配偶或孩子,法律并没有为他提供避债保护,所以这位朋友虽然可以动用有关保险金,但必须先清还保单持有人留下的债务。我的建议是要做两件事,第一,必须在你的遗嘱内说明,这位朋友是你保单的受益人;第二就是要保险够大(保额够多),够还债。 朋友成受益人宜照会配偶问:如果要让朋友成为我的保单受益人,是否需要让我的配偶知道,我在遗嘱中指定这位朋友成为我的保单受益人吗?在我去世后,我老婆可以到法庭提出挑战吗? 答:在遗嘱指定朋友或兄弟姐妹为保单受益人,是否需要通知自己的配偶,取决于你家庭的情况。假如这笔钱是给兄弟姐妹,丈夫或妻子不介意 ,因为这位兄弟(或姐妹)是一名残障人士,那就不成问题。 当然,最好是先让你的配偶知道,你的遗嘱指定某个朋友或兄弟姐妹为保单受益人,假如你的配偶不赞成,那么她可能会闹上法庭,进而引发纠纷。可是,这种纠纷对你的配偶未必是好事,因为他/她获取你的遗产分配工作上也会因此受到拖延,所以他/她未必会在法律上提出挑战。 总结来说,假如要把保险金分配给非配偶和孩子,却担心他们(配偶或孩子)会提出挑战,那么就采取别的方式进行,例如把保单通过转让(Assignment)的方式,把有关保险金的权益转让给有关朋友。 这样做的牺牲会比较大,因为整份保单已经转让给有关朋友,而他(有关朋友)就会成为有关保单的持有人。一旦自己去世,有关朋友就会以保单持有人的身分获取这笔钱(保险金),而家人也没办法挑战,因为他并非是我在遗嘱指定的保单受益人,家人无法针对遗嘱提出挑战。 保单转让后法律不可挑战问:以保单转让(Assignment)的方式,把保单转让给朋友,一旦我去世,有关朋友就是有关保单100%权益的受益人吗? 答:是的。马来西亚金融服务法令是有一项条文提到这点。有关条文阐明,假如保单持有人把保单转让给某个人或某家银行(金融机构),那么,这个人或这家银行将(在原本的保单持有人去世后)以受益人身分领取这笔钱(保险金),也有使用权,而且在法律上没有办法被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