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4岁的黄先生,在晚年遭受了命运的打击——2013年女儿不幸离世,7年后妻子也撒手人寰。在这段艰难的日子里,他的哥哥、姐姐时常关心他,外甥更是如同亲生子女一样照顾他。
外甥早年便常常出入黄先生家中,帮他处理各种事务,这些年已成为黄先生最大的依靠。前些天,黄先生在外甥的陪同下,订立遗嘱。黄先生表示,经过几十年的相处,他对外甥充满信任,因此决定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外甥。这一决定不仅是对外甥多年来悉心照料感激之情的体现,也是为了让财产在自己百年之后能够合法地传承给最亲近的人。
本案中,黄先生在妻子和女儿相继离世后,成为孤寡老人。虽无父母、配偶、子女等第一顺位继承人,但他的兄弟姐妹还在世。如果黄先生未订立有效遗嘱,其离世后遗产将由尚在世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而外甥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无法实现他将财产留给外甥的意愿。“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黄先生选择通过遗嘱的形式,明确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外甥,这一决定不仅是对财产的合理分配,更是对外甥多年来悉心照料的情感回馈。”
2024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遗嘱登记总量为40176份,空巢老人超过六成,其立遗嘱的主要目的是简化继承手续或避免家庭纠纷,其中11.59%的老人选择将财产留给孙辈等非法定继承人,反映出传统继承模式的突破。大城市虹吸效应催生“老年留守”现象,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已经成为空巢、孤寡老人遗嘱规划的重要区域,这三地空巢老人遗嘱登记量占比超77%。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应对老龄化挑战,要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格局下,推动遗嘱服务与养老保障、法律援助等领域融合,构建“老有善养”的立体化保障体系。
“我们深知,每一份遗嘱背后都承载着家庭和谐与社会文明。公益遗嘱服务不仅实现老年人‘我的财产我做主’的愿望,更能通过提前规划减少继承纠纷,让亲情在法治框架下更加温暖。”于建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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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华遗嘱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