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甲4日)聘非法外被重!野新叻一位辣椒小主因自2009年始,用4名非法外,果被控上法庭,今天被法庭判以款8令吉。
甲州移民局局卡丁表示,46的小主益淡(音)在每一名非法外的款是2令吉,如果未交款,要坐牢24月取代。
他表示,被告用的4名甸非法外,有3男1女,年介於20到30,些非法外是在2010年5月20日遭局查加以扣留,查,他在地非法打工已有1年之久。
“我是在上述非法外被扣留後的一月,即同年的8月才把主加以扣留。”
他,上述4名甸外在遣送回前,已在我坐牢3月。
此外,他指出,甲州法庭也5名分是3男2女,在我逾期居留的柬埔寨人判以坐牢2至3月。
他表示,法人是在2星期前,在丹米雅的屋子扣留些外,他正在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