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疑似集企水摸,向商家及雇主招手,能有工作及逾期逗留的外申有一年“保期”作用的卡,免受法位取,中收取千令吉的用。
:招持卡者金
民政邦直州青年指出,根自代理的人士向商家展示信件表示,若持卡的外被警方、移民或自警逮捕,公司作出保。
他表示,有一旦遭商家或雇主婉拒,些“代理”就而他成代理,只要成功招1名外成持卡者,就得不同的金,分是男外500令吉,以及女外1000令吉。
指出,男外申上述“保卡”的用4000令吉,女性是6000令吉。
他四(2月11日)同多名民政的委,於民政邦直的所,召新,揭此事,希望能及提醒更多商家及公,避免受。
其他出席者包括民政邦直州副主席、州青年副斯、秘雄、政海及委林特安。
“上述事件是由雄所揭,所取得的料交我作出解,我向政部查明後,明此事。即使有,也只是特定受委的代理而已。”
周全博取信任
他,“代理”所的料可相全面,包括“幕後老”受封的料、“保卡”本、公司的保信件、外申表格,以及承“保卡”的各位等,相信是了博取“目”信任所致。
“至於‘保安卡’的本,有公司的、外照片、所家的旗、有效期、名字等料,且在上方注明是保及中心的‘登’(rekod bancian),而且用於生、民或外。”
此外,也根文件上的公司名,到注局解工作背景,公司是1由1人立有的注有限公司,有者是1名20的巫裔人士。
雄:婉拒邀成‘代理’
雄指出,1月遇上3名本地人到其工,是否需要申外。由於他雇用的都是本地人,因此婉拒了方的。
“方上就而邀我成‘代理’之一,只要成功找到外申有‘保安卡’,以中抽取分500及1000令吉的金。”
雄,方向他展示一封前家安全伍(Persatuan Bekas Pasukan Keselamatan Negara Malaysia)信的信件,指“保卡”同得信件所列明的位所承,其中包括皇家警察。
“由於我是的之一,加上方甚籍,或逾期逗留的外都可以申,我生起疑心,得不可能承所的‘保卡’。”
於是,雄定所取得的料交理。
他,上述3人身形高高瘦瘦,年30多,留下啊,但是於工作忙碌而失了,而後者也有再他。
:料呈政部查
表示,他把目前所收集到的料,近期呈上予政部作出更深入的查,以查明真相,避免更多人士受。
另外,也希望政府能修改政策,有意聘外的人士,直接向移民提出申,而不是像目前般透指定的代理申,以少中引的。
“政策致多後症生,包括出多冒充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