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丹)移民局展大,取各行事前服的外工,熟食者本地工找,盼局放例。
前服外工即在1月展,目前有聘外工的者不如弓之般,透露局的行感到疑惑。
受的者局事太促,有行不人手短缺的前服外,竟很多本地人因法承受辛,工作且忙碌的熟食行敬而之,他才聘外忙。
朝令夕改所
他表示,政府者,特是熟食者想,如果本地人民意事些行,工作度又勤,他都本地人工作比聘外更算。
“聘外花更多,申、引、聘用等手,包括外人、付代理的用和外薪金等,平均每聘一名外,甫始就花每人3200令吉。”
他指出,局常性改聘外例,他所,所以聘外可是一件十分麻的事。
“局有必要厘清工作所的服性,同改善局在理申外手的。”
勇廷(丹品味食中心):外是得力助手
我有14名外工是外包公司所提供的,他的工作是在酒里做房助理、清、包括面等前服。
我同局不允女出外事熟食越界性的服,但持有普通工的理可以酒做前服。
否,者就要聘更多外,除了加重用,申聘用的手也不容易。有外忙,真可能面的窘境。
(Mieko Kopitiam熟食者):外比刻苦耐
如果得本地工,我也不想花心血聘用外,但是要本地工熟食行忠是很的。
政府,和重新考是否放聘外例。
我,以,政府更教育本地人民,如何工作抱著一份任感,不要意工作。就,外比本地人,而且刻苦耐。
李挺福(金酒家):取行酒
我有20多名工,其中人是外,他也有合法工作。得知局要取取行,我想肯定酒造成。
若工被取,我也不知如何,加上新年就快,酒不人手的很困,希望不影到生意。
江康:先解症
者促取行
力工代理人江康接受者,在他客洽聘用外事宜,都方知道有工作只能在特定工作。
他指出,外所持的工作可分普通工(Perkhidmatan)、工(Kilang)、建筑(Binaan)、(Pertanian)、及大型油棕(Perladangan)。
“政府定外必在特定地或的地址工作,如果被在前或超越的服,就算是犯例了。”
批准加非法外
他,政府想少外,所以者所申的外量不是全部得批准,有者根本申不到。
“由於者法聘用外,因而造成非法或越界性服的外越越多,而局又要展取,可是浪源的做法。”
他建局放聘用外例,有需要聘用外的者便得申批准。
“只有解的症,局就取行。”
星洲日/海岸‧201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