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消人仲裁庭前主席柏丹星告,凡在6P漂白中支付超政府定最高付的合法及非法外,都可以通消人仲裁庭立案,取回他所多付的款。
政府已定,非法外通348家仲介公司行登的最高用35令吉,而漂白手最高用300令吉。
柏丹星表示,上千名外已支付超政府所定的用,是於、假述和不公平的行,凡征收不合理用的仲介公司,可在1999年消者保法令下被控。
“有於此,那些已支付高用的外,可以通消人仲裁庭立案。”
自2000年起,消人仲裁庭已在保消人益,外提供一不繁、迅速且低成本的另一追究途。
“是了聆及立地判定外的求,而他(外)也必呈上收及文件,作申的另一途。”